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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研教育: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保障学考研真题解析(82)

http://www.it09.cn 时间:2016-10-29 23:47来源:未知

  第三阶段,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前后直到现在(1940年以来)

  社会保障制度继续在非、亚、美、大各洲普及和发展。以开始社会保障立法的年代计算,40年代22个国家,50年代21个、60年代以后25个,共68个国家。其中,非洲、亚洲各23个,美洲11个,大洋洲9个, 欧洲2个。东欧除阿尔巴尼亚以外,各国的社会保障立法均开始于20 世纪20年代以前,但在二次大战后建立起社会主义公有制度以后,它们的劳动立法和社会保障立法以苏联为榜样,有很大发展并取得显著成绩,在保护劳动合法权益方面起了很大作用。

  福利国家的建立是这个阶段世界范围内的大事。英国于1897年制定《劳工赔偿法令》,确立了工伤赔偿的无过错责任原则。以后又陆续推出了《工伤保险法》(1906年)、《老年保险法》(1908年)、《儿童法》(1908年)、《职业介绍所法》(1909年)、《失业保险法》(1911年)、《国民健康法》(1911年),另外还有一些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设施。总之,英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无论从实施范围之广泛还是所含内容之丰富来说,都已具有相当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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