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云南省:
8月16日,云南省食药监局发布了《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核查的通告》,指出将对该省局2014年10月1日至该通告发布之日受理的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包括已审批和在审)产品临床试验项目进行回顾性检查,并对核查情况严重者禁止5年注册权。
10、河南省:
9月8日,河南省食药监局发布了《关于开展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监督抽查的通告》(2016年第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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