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又发布了《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监督抽查工作通告的通知》(浙食药监械[2016]8号),详见《倒查5年,浙省医械临床核查或严于6省市!》。
11月3日,继续发布《关于发布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监督抽查项目的通告》(浙食药监械[2016]10号)。
7、江苏省:
8月2日,江苏省食药监局发布《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开展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监督抽查工作的通告》(简称《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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