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1 应配备健康品牌及健康产业生产、经营、服务的管理者并具备以下条件:
(a)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之一;
(b)了解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
(c)了解本标准的要求;
(d)具备5年以上生产、管理、服务的技术知识或经验;
(e) 熟悉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服务管理体系及生产和(或)加工过程。
4.3.2 应配备内部检查员并具备以下条件:
(a) 了解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
(b)相对独立于被检查对象;
(c) 熟悉并掌握本标准的要求;
(d) 具备3年以上生产、经营、服务的技术知识或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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