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地派出所审核确认的户籍材料)
4.学历验证报告(可在正式申报的同时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到诚信认证窗口办理)。
5. 凡申请调入人员需提供外地户口所在公安部门出具的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证明。江苏省范围内户口的可持本人身份证的原件与复印件和调动人员情况表(工作单位已盖章)到昆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公安局户政窗口对面盖章。
6. 调动人员提供户籍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原件和复印件。
7. 已婚或离异人员提供结婚证或离异证的原件和复印件,除以上材料另需昆山市户口迁入人员家庭计划生育情况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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