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信用证明”是由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金融机构或行业内权威机构提供的能够证明企业信用等级的文件(本项作为参考,不作为企业准入条件要求,如无可不提供)。
7.“企业资质和主要业绩”是指与售电行业相关的能够体现公司实力的主要资质和业绩,包含电力市场、电力工程设计和施工、电能管理、节能管理、需求侧管理等(本项作为参考,不作为企业准入条件要求,如无可不提供)。
8.“从业人员资质”要求掌握电力系统基本技术、经济专业知识,具备电能管理、节能管理、需求侧管理等能力,10名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中至少拥有一名高级职称和三名中级职称。需填写附件3表格并提交备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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