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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7日闭幕。会议以124票赞成、7票反对、24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
新修改的民办教育法规定:“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但是,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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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NO~对营利性的民办中小学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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