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体检
面试结束后,由县审计局对入围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对象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进入考察最后一名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考察环节),经考察、体检合格方可予以聘用。有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再按体检、考察程序进行。
聘用管理及薪酬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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