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被立案审查的;
3.曾因违法违纪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曾被劳动教养的;
5.其他不适合担任法院工作人员的情形。
二、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由定安县人民法院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等流程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院将在天涯法律网和定安县电视台发布招聘公告,请注意查询和下载报名表格。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4日—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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