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HS22出现感光元件大面积坏点,富士不退不换挑战国家三包规定
我于去年11月在长沙赛格三和数码买了一台富士HS22相机。到今年2月份,相机也没有用几次,拿着崭新的相机去冲洗照片。冲印店的工作人员放大照片后,吓了一跳说:“您这机器有问题,怎么有这么多坏点。”
由于一直在电脑上看照片,根本没有把分辨率调到最高。当去数码冲印店冲印时,把照片放大就发现只要是浅色背景的情况下,可以发现的坏点高达几十个。
到富士售后长沙蒙一电子有限公司进行维修。
2月7日拿过去的机器,到2月13日拿回机器,维修了大约一个星期。维修人员说换了镜头,并且告诉我这种相机镜头和感光元件是一体的,换感光元件只能换镜头。拿回去没有几天,拍了照片又发现有坏点,而且还是很多,可能数量少了一些,不过也有至少10多个,而且出现坏点的位置变了。
2月19日再次进行维修,这次维修耗时一个多月,直到3月24日才收到机器。这次维修人员告诉我,说换了主板。
至此,相机最重要的两大部件全部更换完毕,这样的相机不知道怎么出厂的?!
事情没有完。过了一个星期,又发现相机居然颜色偏得厉害,整个成像偏黄,而且自动对焦选择键不起作用了。
3月30日,第三次送去修理。长沙蒙一的人说只要调整一下软件就OK,半小时搞掂。没过多久,维修人员说电脑系统有问题,写不了数据,让我把相机先放在维修部。第二天,告诉我相机发广州了,长沙调不了。
经过21天到4月21日,相机送回来。竟然发现相机上的UV镜不见了,安装UV镜的卡口已经变形。
不得不说的是,这台相机一买回来就出现用十几分钟就高温报警的状况,网上说只要升级软件就可以。
以上的情况完全可以说明,这台相机一出厂就是不合格的,经过多次维修到消费者手里还是一台有问题的相机。
随后,本人与富士维修站和上海总部售后多次交涉要求退换。对方以各种理由搪塞,说只能修不能换。
我国的数码相机三包一般采用《微型计算机商品三包条例》。
其中第十七条:在三包有效期内,选购件出现本规定《微型计算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销售者应当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新的选购件。选购件更换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第十三条:在整机三包有效期内,微型计算机主机、外设商品出现本规定《微型计算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同型号同规格产品停产的,应当调换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
明显机器已经维修三次。但是富士不认同,说第三次维修只是软件调整,不算维修。首先,这次软件调整用了21天时间,从时间长短足见其复杂程度。第二,《微型计算机商品三包条例》第十八条:在三包有效期内,软件出现本规定《微型计算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销售者应当为消费者免费更换新的同样软件。更换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应当由销售者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很明显,从法理上来说,软件调整也是一次维修。第三,就算第三次不算维修,有了前两次维修,也达到退换的条件,但是富士就是死赖着不换。
与上海富士全国售后交涉,800接电话的人百般狡辩:“我们是两次维修就退换呀。两次没有修好,再一次维修就可以换……”(有录音为证,而且不止一位工作人员表达了同样的意思。)
在中国销售许多外资品牌数码相机都会在保卡上注明:“遵守中国的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包括《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家用视听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三包规定”)提供的修理、更换、退货服务(以下称“三包服务”)。”
但是在富士网站上和相机的保修卡上(如上图),却看不到遵守任何规定的承诺,也没有注明怎么进行三包,只承诺了一年保修。这也许就是他们对中国三包政策可以不理不睬的原因吧。按照他们的保修条款,富士所有的相机只能修,不能换。在一年之内不管修多少次都是不会换的。
因此本人想问一下富士:
1、有质量问题的产品是怎么出厂的?是不是中国的消费者很好忽悠?
2、你们有什么资格不遵守所在国家的法律法规?
同时,本人在这里征集:
HS22是使用背照式CMOS的感光元件,据称是最新开发的感光元件,使用同样感光元件的产品主要有HS22、HS28和HS33,请有这几款机器的朋友都将图片放大,特别是拍白背景的情况下放大,是不是有坏点。行业和国家都有规定,坏点超过3个既为不合格。如果您有同样的情况,请在后面跟帖,我们共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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