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 理—
1.进一步细化对“理解能力”“推理能力”“分析综合能力”“应用数学处理物理问题的能力”和“实验能力”的考查要求,增加例题进行阐释,明确能力考查的具体要求。
2.优化考试内容。现行考试大纲规定的4个选考模块分别为选修2-2、3-3、3-4和3-5。修订后的考试大纲删去选修2-2的内容,将选修3-5的内容列为必考,其余2个选考模块的内容和范围都不变,考生从中任选1个模块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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