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
此项修订回应社会各界的关注,也是以更科学更合理的规则为在广州长期做出贡献的来穗务工人员入户畅通渠道,激励来穗人员真正在广州“安居”、“乐业”,体现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的有关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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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创新创业”计算分值指标项目
明确在广州“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就业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申请人,工作每满1年积2分,最高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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