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4日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即“新广告法”于9月1日开始施行。值得一提是,新广告法第二章第九条中明确规定广告中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极限用语。新广告法执行之后,国内广告界一片哗然,手机圈亦是如此,某手机品牌董事长甚至在新广告法施行第二天实名举报小米手机,新一轮的手机圈维(si)权(bi)大战由此开启。
事实上,除了“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之外,新广告法极限用语的说明中还包括世界级、最大、第一、唯一、首个、首选、最好、最大、精确、顶级、最高、最低、最、最具、最便宜、最新、最先进、最大程度、最新技术、最先进科学、国家级产品、填补国内空白、绝对、独家、首家、最新、最先进、第一品牌、金牌、名牌、优秀、最先、顶级、独家、全网销量第一、全球首发、全国首家、全网首发、世界领先、顶级工艺、最新科学、最新技术、最先进加工工艺、最时尚、极品、顶级、顶尖、终极、最受欢迎、王牌、销量冠军、第一(NO.1、Top1)、极致、永久、王牌、掌门人、领袖品牌、独一无二、独家、绝无仅有、前无古人、史无前例、万能等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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