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泸州太伏中学的校园死亡事件,网络上存在很多说法,虽然目前官方已经明确定性,但这些所谓的疑点,并未完全解释清楚。
随机几个疑点:
1.如果可以要看全身受伤鉴定。在没有鉴定之前好像就已经告知排除他杀了吧
2.为何公告中未说明死亡时间。
3.没有任何监控录像公布,学校监控多,这个是基本配置吧。
4.记者受阻,武装阻民。
5.生活老师2-3点自行进入寝室查房(此处确实是自行,可详细看公告),寝室门一般是内扣,她怎么进去的?这么认真负责?孩子感冒发烧,生活老师这么负责任为何不强制带去看医生?
6.赵某梦魇发作起床自杀,还要穿戴整齐,被子叠好。如果是蓄意自杀,何为没有任何形式遗书。
7.警方公告与第一次公告有区别,一开始说没怎么发烧突然就发烧烧糊涂了。
8.洗漱台的脚印,要一个病入膏肓的人一脚踏上洗漱台,再一脚直接踏上窗台,一跃数米远跳下,这天生神力……
9.没有任何一个当事人发声,学生,当地民众,以及家属
10.如果是因为学习压力大,学生跳楼的案例很多,都比较公开透明的报道,但是这次为什么反应如此强烈?
11.最无厘头的一点,当地相关机构为什么要发红包给民众,要求签字承认是跳楼自杀,既然真相就是自杀,身正不怕影子斜,为何要多此一举。
这几天,泸县太伏中学事件被炒的沸沸扬扬,视频在群广泛传播。
“被殴打致死”、“背部淤青”、“四肢骨折”、等说法被网友纷纷转载。
作为一个法医,我从我的角度发表一点自己的看法。
一、怎么死?有人说:这是被棍棒殴打以后的“淤青”。
但是这确实不是“淤青”。
那这暗红色的“淤青”是什么?
法医学中把这个叫做“尸斑”。
什么是“尸斑”?为什么就认定这是“尸斑”?
“尸斑”是人死后,血液由于重力作用、沉积在身体低下的未受压处、形成的均匀的暗红色的片状斑痕。
死者背上就是典型的“尸斑”。
有人说:“背上有条状的斑痕、一条一条的、肯定是被打出来的”。
然而,那些“一条一条”确实不是被打出来的,反而是死后与物体接触压出来的!
为什么?
因为法医学中有一个名词叫“生活反应”。就是生前被暴力打击,被打部位会出现红肿发炎的现象。
然而,大家有在“斑痕”旁边看到红肿等现象?
看完视频,尸体体表基本没有看到棍棒打击的损伤。
二、家属为什么闹?zf为什么紧张?
我们可以发现,家属一开始是不同意解剖的。
为什么不同意解剖以明确死因?难道是有其他意图?
家属无非是为了挟尸闹事、把事态扩大。
而zf为了维稳,提出对家属赔偿、出动警力维持秩序,这些行为都是在意料之中。
进展:“家属已经同意第三方机构进行解剖”。
让我们静待尸检结果!静待死亡原因。
三、是否有校园欺凌?
zf说了:“排除他杀。”
但是如果该死者平时在学校确实被欺负呢?
如果确实能发现被打到轻重伤,也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如果死者确实是自己跳楼?
那平时欺负他的人,从法律上来讲,其实是不需要付很大的刑事责任的。(我说的是:他自己跳楼、从法律上来讲)
四、“记者”是否在“以人民的名义”审判zf?
从这两年各种热点案件,我们发现,“记者”已经逐渐失去了其基本的新闻素养。
一味寻求“热点”、一味寻求“引爆”、新闻不经过求证、捕风捉影等现象已经成为目前新闻记者的一个普遍现象。
前有“于欢案”、后有“泸州太伏中学事件”。
我们网友更应该擦亮眼睛,让子弹飞一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