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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杀人碎尸案,揭秘案件背后的故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8-04-10 00:17:33  阅读:8830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聂远

在现今社会,人性的贪念与占有欲控制着人的思想与行为,因贪欲而出现的流血事件层出不穷,新闻每天在播报各地的杀人案件,例如吉林特大杀人案,温州变态杀人案等等……其中云南大学杀人碎尸案尤为出名,一个特殊变态的杀人案,这个案件不禁让人们反思,凶手究竟是出于什么动机?又有什么深仇?会让一个人那么失去理智的做出这样的事。让小编带你走近云南大学杀人碎尸案的最后真相。

云南大学杀人碎尸案

1、云南大学杀人碎尸案简介

云南大学杀人碎尸案,是指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学生张超及其男友和男友朋友因钱财杀害情人木鸿章,并在杀人后将尸体肢解260多块抛在各处。经一审、二审,判处谢宏(张超男友)死刑,张超死缓。

2、云南大学杀人碎尸案情说明

生活中的张超是怎样一个人?“普通女生。”很多学生都这样说。与她相熟的一名男生说,她并不是长得很漂亮或者在校园很活跃的那种学生,打扮像其他一些女生一样比较时尚,但不张扬、不是很前卫,很多人都是在事发后才知道张超这个名字。

3、云南大学杀人碎尸案情发展

2007年12月19日,云南丽江公路管理总段路桥施工队项目经理、39岁的工程师木鸿章彻夜未归。其妻子李女士多次拨打他的手机,前两次都无人接听,可当第三次拨打时,手机却已关机,而木鸿章的司机也表示当晚木鸿章并没和他在一起。在多方打听都没有结果的情况下,木家人报案。

12月21日,警方在丽江城郊的玉河中村找到木鸿章的车,就停在离丽江"天上人间"娱乐城300米远的一处僻静村道。12月22日,民警在玉龙县护城河一带发现木鸿章的尸体,可木鸿章的尸体已被碎成200余块,装在不同袋子里多处抛尸。

警方发现木鸿章的银行卡多次被人取钱共达10余万元。12月23日,警方经全力侦破,锁定重大嫌疑人——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经济系工商管理专业大二女生张超及两名男子。让人没想到的是,这起杀人碎尸案的主谋竟是只有19岁的大学女生,张超是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于2006年招收的第一批北京生源中的一个。

在警方的讯问中,张超坦然交待了杀人碎尸的过程:木鸿章是包养她的情人,而两名帮凶中的一人是她的男朋友,另一人是她男朋友的男性朋友。去年12月19日晚上,他们杀死了木鸿章,并将木碎尸、抛尸,之后他们拿着木的银行卡取了10余万元钱。

云南大学杀人碎尸案审判结果

1、犯罪嫌疑人审判结果

张超及谢宏犯抢劫罪被判死刑

张超,又名杨乐,女,1988年1月14日出生,汉族,北京市门头沟区人,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2006年工商管理1班学生。

谢宏,又名谢红,男,1982年7月18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云南省景谷县人,农民,住景谷县正兴镇老姚村。

陈光吕,男,1985年12月1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云南省宜良县人,农民,住宜良县南羊镇中乐村乐道组。

2、杀人碎尸案一审结果

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认定的上述事实和相关证据,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于2008年6月4日作出判决,认定被告人谢宏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张超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陈光吕犯抢劫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3、杀人碎尸二审案最终结果

裁定核准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陈光吕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裁定。

判张超“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为被告人张超犯抢劫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故依法核准谢宏“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死刑裁定。

2009年4月17日上午,谢宏在丽江被执行枪决。

深度剖析案件证据的采集

1、一审证据采集

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张超于2007年6月与被害人木鸿章在丽江市“天上人间”夜总会相识后,被害人木鸿章经常邀约张超陪同吃饭、会友,并先后赠送给张超价值2万多元的财物。张超将其与木鸿章交往的情况告知其男友上诉人谢宏,张超、谢宏即商议采用暴力胁迫劫取木鸿章的财物。

2007年12月上旬谢宏与张超到昆明约见谢宏的好友陈光吕,称丽江人木鸿章有欠他钱,准备暴力索要欠款,陈光吕当即答应帮忙。

12月16日陈光吕接到谢宏的电话后,乘夜班车于17日凌晨到达丽江,谢宏将陈光吕安排住宿于与张超租住的丽江市古城区祥和街道义和卿云村56号201房。

12月18、19日,谢宏、陈光吕分别在古城区金甲市场、忠义市场购买了尼龙绳、橡胶手套、黑色塑料垃圾袋、编织袋、棉线手套以及衣服、毛线帽、鞋子、太阳镜等作案工具,还购买了无记名“神州行大众卡”。

12月19日14时许张超用谢宏交给其的号码为“XXXXXXXXXXX”神州行卡发送短信邀约被害人木鸿章古城区祥和街道义和卿云村56号201房约会。

当日20时许被害人木鸿章如约驾车来到张超与谢宏的出租房附近,张超下楼将其木鸿章接到房间,就被躲在门后的谢宏、陈光吕用刀胁迫后用绳子将木鸿章的手脚捆住,从木鸿章身上搜出身份证、驾驶证及现金人民币2000余元、农业银行借记卡1张、车钥匙等物,张超将木鸿章的手机关闭。谢宏持刀威逼木鸿章套取农行借记卡密码及卡内金额后,由谢宏看守木鸿章,张超、陈光吕穿上事先准备衣服、口罩伪装后,骑自行车到丽江市福慧路的农行取款机取出2万元返回到出租房。按照张超、谢宏策划的步骤,谢宏、陈光吕用尼龙绳将木鸿章勒死后,将尸体抬进卫生间,3人用菜刀、匕首及水果刀等工具将木鸿章的尸体肢解为260多份,用事先准备的黑色塑料袋和编织袋包装后,搬运到木鸿章的越野车上,并在部分塑料袋中加入石块,由谢宏驾车共同将尸块抛入玉龙新县城护城河内。3人返回途经三家村转台时。原文地址:http:///article/201605/967.html

12月20日凌晨3时许,张超戴上口罩伪装后再次从农行柜员机上提取现金人民币2万元,上诉人谢宏将车开到黑龙潭公园附近丢弃。因找不到出租房钥匙,3人会合后便入住康宏酒店。

谢宏、张超、陈光吕于20日上午让房东开了出租房门后,对出租房进行清扫并对赃款进行分配,除陈光吕分得的13000元外,谢宏、张超分得29000元。陈光吕将被害人木鸿章的衣服、电脑等物品装包携带至昆明抛弃,谢宏将部分作案工具毁弃,于22日再次清扫出租房后,携带张超的物品及两人分得的赃款前往昆明。

2007年12月23日张超在丽江被公安机关抓获,12月25日谢宏、陈光吕在昆明被抓获。

2、二审证据采集

10月10日由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进行二审。在一审中分别被判处死刑和死缓的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经济学生张超、她的男朋友谢宏及谢宏的朋友王光吕,均试图通过二审,改变自己极刑的命运。

维持原判宣判后,被告人谢宏、张超、陈光吕均不服提出上诉。被告人谢宏上诉称本案应认定为非法拘禁罪、故意杀人罪,而不是抢劫罪;被害人木鸿章在本案中有过错,对其应从轻处罚。请求二审法院依法从轻改判。被告人张超上诉称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上诉人张超19日找木鸿章只想索要被强奸后的赔偿款4万元,至于木鸿章被勒死及购买碎尸的塑料袋及尼龙绳均不知情;一审指控上诉人张超参与杀人抢劫的证据不足,上诉人张超参与到柜员机上取钱,但未邀约及参与杀人的行为,为转移尸体参与过抛尸;上诉人张超没有参与过杀人、抢劫的行为,判处死刑属适用法律不当,请求二审法院从轻判处。

被告人张超上诉称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上诉人张超19日找木鸿章只想索要被强奸后的赔偿款4万元,至于木鸿章被勒死及购买碎尸的塑料袋及尼龙绳均不知情;一审指控上诉人张超参与杀人抢劫的证据不足,上诉人张超参与到柜员机上取钱,但未邀约及参与杀人的行为,为转移尸体参与过抛尸;上诉人张超没有参与过杀人、抢劫的行为,判处死刑属适用法律不当,请求二审法院从轻判处。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上诉人谢宏、张超、陈光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及杀害被害人木鸿章的手段,劫取被害人木鸿章的银行存款4万元及随身携带的现金人民币2千多元及价值2万多元的物品,均构成抢劫罪。且将被害人木鸿章勒死后肢解尸体,抛洒与玉龙县护城河内,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抢劫数额巨大,均应依法从严惩处。

在本案共同犯罪中,谢宏为参与犯意策划,购买作案工具,实施捆绑、杀害、肢解被害人木鸿章的行为、并驾驶车辆抛尸体、清理现场;张超提起犯意,发短信诱骗木鸿章到其出租房,肢解木鸿章尸体,伪装后2次到柜员机提取木鸿章存款,清理犯罪现场;陈光吕参与购买作案具、杀害木鸿章、肢解尸体,抛尸块,伙同张超伪装提取木鸿章存款,销毁作案时的衣服及被害人木鸿章衣物,3人分工协作,共同实施本案抢劫行为,均应对全案犯罪事实承担刑事责任。

深度剖析云南大学杀人碎尸案背后的故事

1、案件人物的相识

一个是学校里的莘莘学子,一个是妻子眼中的好丈夫;一个是家境贫寒的平凡女生,一个是事业有成的工程师。在众多猜测中,得到普遍认可的一种说法是——张超到"天上人间"娱乐城"打工"时认识了木鸿章,一来二去,两人最终成为情人。

张超为何如此残忍?

外界推测她是否有心理问题,对此,张文逸介绍说,据校方调查,张超在北京读中学期间“德智体是正常的”,“只有一点引起我们注意,她的家庭有些特殊情况。她父母所在煤矿没有煤可挖了,处于倒闭破产状态,父母都下岗,经济不太好。”有人称之为“云南大学女马加爵”。处于社会转型期的大学生,其心理状况值得,而此事也暴露出独立学院在快速扩张中,对学生教育、管理诸多方面存在问题。放在疑为教育产业化的背景下审视之,或许对整个教育体制有所裨益。

2、案情人物分析

1.木鸿章家庭背景

是一个有才的人,是木家的骄傲,十多年前农民出身的他考取了云南理工大学,毕业后留在丽江成为一名工程师,几年后成为一个小有名气的工程师,还手了几个大项目,一个成功的男人。同时也是个孝顺的儿子,六年前把父母都接到身边来照顾,安度晚年。在朋友眼里是一个名利双收的好男人。

2.妻子眼里的木鸿章

花钱阔绰,他在朋友、亲戚、父母面前,都是几千几千地花,身上常带有1万元以上现金。”

他生前一名朋友说,每次应酬他总是主动买单,别人相争,他就开玩笑说:“我是有钱的!”

3.叔叔眼里的李鸿章

和妻子感情好,有良好的夫妻关系,是个成功的男人。

3、杀人碎尸背后的隐情

在一次麻将桌上,木鸿章手气不好,便打电话叫来张超,张超帮他赢了12万元,最后木只给她2万元,这激起了张的愤恨。有消息说,两人幽会时木对张有虐待行为。另有消息说,木曾在张面前炫耀他有一张300多万元的银行卡。

19日夜,张超终于把她的愤恨与欲望发泄出来。她叫上男友和他的一个朋友,在木的3层别墅里,把牙签扎进木的手指甲缝里,逼迫他说出银行卡密码。达到目的后,张超男友说,就不要他的命了吧,但张超坚持要杀,并碎尸装进不同袋子。碎尸有两个目的,一是表达愤恨,二是以为这样就不会被人发现是谁。

云南大学杀人碎尸案网友评价

网友评价一:"这都是木鸿章给惯的。"包养关系确立后,木鸿章对张超很好,平常每个月在她的银行卡上存3万余元钱。而在一次麻将桌上,木鸿章手气不好,便打电话叫来张超,张超帮他赢了12万元,最后木只给她2万元,这激起了张的愤恨。

网友评价二:两人幽会时木鸿章对张超有虐待行为,对此张超很"鬼火",在忍无可忍之下对木鸿章下手。

网友评价三:木鸿章曾在张超面前炫耀他有一张300余万元的银行卡,这让张超很眼红,所以张超杀人完全是谋财害命。

结语:花一样的少男少女,正处在人生最美好的年华,却因冲动而毁了自己的一生,甚至给自己的家庭都带来了沉重的打击。案件也不禁让我们反思现在的大学教育体制,以及家庭教育问题,如果教育得当,或许类似的命案可以避免很多。这次的云南大学杀人碎尸案也令人警醒,坏人无处不在,出门还是要长点心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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