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文物交易价骗邻居
检方指控,2012年至2014年期间,陈维聪在受杜婉芬夫妇委托参加拍卖会购买藏品过程中,通过隐瞒真实交易价格、虚构竞拍过程、虚报藏品来源等手段,将“黄花梨四件柜”等35件/套瓷器、家具、玉石、青铜器等,以拍卖价格的3~10倍出售给杜婉芬夫妇,共骗得5440.35万元。在此之前,陈维聪也已先后在两宗文物拍卖中用类似的手法骗取杜婉芬夫妇逾百万元。
据检方此前公布的消息,2011年至2014年期间,陈维聪通过虚构年份、出处、伪造《广东省文物总店文物商品证明书》及通过隐瞒真实拍卖价格、虚构竞拍过程、虚报竞拍价格等手段,高价出售各类物品给被害人,共骗得人民币2.2亿多元。
起诉信息显示,陈维聪2015年8月14日因涉嫌诈骗罪被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被捕。该案被转至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和受理期间,退回补充侦查两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三次。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维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陈维聪庭审否认委托关系
陈维聪在法庭上表示,起诉书指控的都不是事实,是被害人无中生有、颠倒黑白的诬告。
他辩称,杜婉芬夫妇与其是邻居,因为对方爱好文物而走得很近。前两宗拍卖在广州进行,要花20万元买竞拍牌,为了省下这笔钱,杜婉芬夫妇让他用牌帮助竞拍。而多付的钱,是一起买酒的酒钱,是杜婉芬夫妇托他买来送礼用的。
针对最大数额的第三宗指控,陈维聪称这35件/套藏品的拍卖会都是在境外国家进行,他并没有参加拍卖会,藏品是他从香港一对兄弟藏家手中购来,再转卖给杜婉芬夫妇,中间肯定会存在利润差价。他说,“所有的拍品都是我买回来后再卖给他们。”陈维聪否认是受委托购买拍品。
庭审中,陈维聪自称收藏家,而杜婉芬夫妇是“收藏爱好者”。起诉书显示,杜婉芬夫妇主要从事豪车生意。昨日法庭上,陈维聪的辩护律师为他作无罪辩护。法庭目前没有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