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洪武二十八年(西纪1395年),朱元璋的第二个儿子朱爽(秦王)去世。朱元璋亲自下令要求秦王的两个王妃殉葬。这是朱元璋重启人殉制度的开端。后来他自己驾崩,又要求朱允炆督促他生前的46名嫔妃、宫女殉葬。
朱棣的性格德行、行为方式和朱元璋极为相似(果然是亲生父子),老爹搞的这一套人殉制度,他自然是非常愿意效仿。于是,在他驾崩的时候,便在遗命中要求他的30名嫔妃、宫女殉葬。
陪葬的嫔妃、宫女之中,有两名是朝鲜籍女子。据朝鲜史书《朝鲜李朝实录》记载,其中一个姓崔,封号“美人”;另外一个姓韩。韩姓的女子在临死前,向明仁宗朱高炽哀求,希望朱高炽能够放她回朝鲜,理由是孝敬母亲。
朱高炽不为所动,毅然决然处死了连韩姓女子在内的30名嫔妃宫女。殉葬的死法很简单,也很残忍——自缢,也就是上吊。在殉葬这一天,被选定殉葬的30名嫔妃宫女被集中到一间屋子里。屋子里有30条小木凳一排放置,小木凳上边则是从房梁上垂下来的30条白绫。
嫔妃、宫女站在小木凳上,将头伸进白绫打成的圈结之中。太监抽掉小木凳,嫔妃、宫女们挣扎几下,便气绝身亡。碰到不肯自缢的,太监们就强行将其活活勒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