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北平救出女儿 张凯去向成谜
要救出吴昆才,需要俞北平亲手开的提审证。俞北平称提审证在自己办公室的保险箱里,但要看到女儿安全才行。张凯答应了俞北平的要求,让他隔着一个铁丝窗看了一眼丹妮,俞北平在看丹妮的时候,顺势在破旧的铁窗上折下一段铁丝。俞北平建议张凯揽下罪责,他帮他逃跑,但张凯拒绝了。
郑翊听到派去五洲酒店调查的孙德利汇报,去找过赵冰冰的不仅有张凯,还有俞北平,她对俞北平陡生疑心。她紧锣密鼓地抓捕张凯,却发现俞北平和丹妮也失踪了,
张凯挟持俞北平开车去救吴坤才,他要先去俞北平的办公室去拿提审证。他把俞北平用手铐铐在方向盘上,去俞北平办公室的保险箱里去拿提审证。张凯离开了,此时的俞北平终于明白,在约翰案里根本没有共产党,那么当初他放到赵冰冰口红里的文件,就是一个重大失误。他用事先得到的铁丝打开手铐,当务之急,他要去救丹妮。
张凯在俞北平的保险箱里没找到提审证,出来发现俞北平已经打开手铐跑了。他冒险跑到金湖会馆,打死看守,要救吴坤才出去。吴坤才看到张凯冒着生命是危险来救自己,骂张凯行事鲁莽。约翰是张凯在吴昆才授意下打死的,但张凯却不知道,吴昆才怎么会如此大胆打死美军。打死约翰嫁祸蒋维民是南京的指令,这里面还有更大的阴谋,张凯追悔莫及。
郑翊也调查出是张凯打死约翰嫁祸蒋维民,全城搜索张凯。俞北平逃脱之后,立刻去救丹妮。丹妮从赵冰冰的一些细节发现她不是共产党,因为反抗被赵冰冰捆住。俞北平刚救下丹妮,张凯赶到,俞北平制服张凯,在父亲对张凯的审问中,丹妮知道杀害曹旭东的是张凯,与父亲无关。张凯突然拼死挣扎,要杀赵冰冰灭口。俞北平打昏了张凯。
郑翊发现了张凯的行踪,带人搜查地窖,救出俞北平和徐丹妮,张凯却不见行踪,赵冰冰经抢救无效死亡。俞北平称自己磨断绳子自救,才使自己和女儿幸免于难。郑翊不明白张凯怎么跑的。
在张凯劫持丹妮的案件中,林莎认为丹妮是唯一的突破口,她不相信张凯和赵冰冰是共产党。她劫走丹妮,给她注射药物诱供,迷迷糊糊的丹妮说赵冰冰不是共产党。正在开会的俞北平接到电话,听到丹妮被美军劫走的消息,立刻赶到丹妮身边,他指责林莎不该对自己无辜的女儿使用这种手段。林莎虽然内心充满疑虑,但也只得眼睁睁地看着俞北平带走丹妮。
郑翊接到电话,约翰案要尽快结案,吴坤才绝对没有问题。
父亲的身份第10集剧情介绍“约翰案”结案 吴昆才到美军俱乐部寻求庇护
接到南京要求立刻结案,释放吴昆才的命令,郑翊不敢违抗。她按南京授意结案,蒋维民是共产党,伙同赵冰冰打死约翰,劫走文件。郑翊约见吴昆才,质疑“约翰案”重重疑点,吴昆才不得不说出实情,约翰的确是张凯打死的,时间地点都是事先精心安排的,张凯打死约翰后拿走了文件,引燃了汽车。但张凯不是共产党,只是按吴昆才的指示办事。蒋维民也不是共产党,他是毛人凤的眼线,负责盯着吴昆才。
约翰案一出,徐厅长下令借机铲除这个眼线。制造这个案子,是为了拖美国人下水,打共产党。张凯不明白真相,所做的一切是为了救吴昆才。郑翊怀疑张凯是共产党,但吴昆才用脑袋担保他不是。郑翊拿出赵冰冰口红里的文件,如果张凯不是共产党,为什么在赵冰冰口红里会出现重要文件。吴昆才认为可能性只有一个,这一切是俞北平的设计。郑翊让孙德利把吴昆才带回金湖会馆,让俞北平下令放吴昆才。
在制服张凯的时候,俞北平曾经让张凯写了一封自首书,称打死约翰和吴昆才没有关系,是为了借机嫁祸蒋维民。自首书表面上是为了帮吴昆才洗脱嫌疑,实际是俞北平留的后手。
丹妮经历了一场噩梦,惊魂未定。俞北平告诉女儿,社会很残酷,也很复杂,不要轻易相信别人,要学会保护自己,走过黑暗,才看见光明。对父亲的一些话,丹妮似懂非懂,但在曹旭东这件事上,父女之间的坚冰在慢慢融化。
吴昆才工作失误,撤去主任职务。俞北平被任命清城特调局代理主任。清城局涉案人员被释放。“约翰案”结案,张凯、蒋维民、赵冰冰都是共产党,蒋维民牺牲自己保护张凯。
但林莎对”约翰案“仍存疑惑,蒋维民是共产党,是案发后调查发现的,但特调局为什么会事先监控他呢,她约见程忠义,希望他帮忙调查。
俞北平曾经在张翰民的九号公馆引爆炸弹,救了共产党联络员谢楠。中共地下党要谢楠联系俞北平。俞北平在报纸上看到消息,联系了谢楠,把张凯的自白书给了他,要他调查林莎的背景。
俞北平去找吴昆才,狡猾的吴昆才一看把张凯定论共产党,顺水推舟,说自己用人失误,张凯是共产党,窃取了他的文件,嫁祸给赵冰冰。张凯到金湖会馆是策反他,然后到俞北平办公室窃取文件。俞北平释放吴昆才,但要求他在美国人签字之前不许离开家,吴昆才一口答应。
吴昆才在家被软禁,宋强因为蒋维民的死深恨他,处处为难他。吴昆才从窗逃跑,去找安德森,要求美军保护。安德森对“约翰案”结案不满意,蒋维民赵冰冰都死了,张凯跑了,案子成了无头案。
俞北平正在和郑翊商量重新分工布置局里工作,宋强来报告吴昆才跑了,在美军俱乐部寻求庇护,郑翊要求务必抓到吴昆才,要是有人阻止,立刻击毙他。(本站原创剧情,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