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高2012年8月出生,已经上幼儿园,是老高家的大孙子,平时的生活起居都由奶奶郑老太照顾。
2月14日,情人节,幼儿园老师让孩子们准备瓶子,第二天做手工作业。由于家中没有合适的瓶子,次日早上7点左右,郑老太就匆匆出门,去镇上给小高买瓶子,此时,家中只剩下儿媳母子三人。
约莫20分钟后,郑老太回到家,却发现小高不见了。对此,儿媳李某解释称,小高出去找奶奶了。
郑老太赶紧出门去找,在家附近寻找一圈未果后,立即跑到镇上,然而在镇上找了两圈,一无所获。这下,郑老太急了,赶紧打电话报警,并通知其他家人。
接到报案后,民警随即赶至现场进行寻找。
能想象到可能逐一被排除后,距离报案时间已过去了50多个小时。这时,民警转变调查方向,把工作重心转回小高家。
在工作过程中,民警发现,小高失踪后,奶奶泪流满面,甚至因为过度伤心神情都变得呆滞;可小高的母亲李某却比较淡定,这一表现较为反常,而在随后的调查中,李某的嫌疑逐渐上升。
同月17日晚上10点左右,民警重点对小高家中的水井、化粪池及房间角落等处进行搜索,最后,在高家一楼半的房间床下,民警找到了小高的尸体。
在证据面前,李某交代是自己杀害了小高。
李某说,因为太害怕,在警方和群众等合力寻找小高,并向她了解情况时,她一直不敢说真话,她本打算,如果没人发现小高尸体,就等过了风头,把小高埋到高家祖坟。没想到,最终没能逃出法网。
经法医鉴定,小高系被他人勒颈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经司法鉴定,李某作案时无精神病,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