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户口被注销
当事人认为警方侵权已向法院提起诉讼
由于无法联系上康淑花本人,昨天下午6时,记者采访到了康淑花的代理人河南麟格律师事务所律师姬来松,他告诉记者,康淑花从小一直生活在巩义,父母都是农民。母亲现已过世,77岁的父亲仍在巩义居住生活。2002年,23岁的康淑花通过劳务公司,被派遣至越南河内一家农业贸易公司做内勤工作。2005年,通过学习已熟练掌握越南语的康淑花,转岗成为市场营销人员。如今,康淑花已是河内一家中国工厂的管理层人员。虽然常年两地往返,但她的身份仍是外派人员,并未取得越南绿卡。
2011年结婚后,康淑花将户口从巩义迁入位于河南省登封市告成镇的丈夫家。因为工作比较忙,没有更换新的身份证和护照。2016年7月18日,康淑花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和护照,到登封市公安局为5岁的女儿办理护照时,办事人员问她是哪里人,说听口音怀疑她是越南人,双方为此发生争执。康淑花的证件、户口本当即被登封警方扣押。随后,康淑花的父亲、丈夫等家人也接受了警方的调查。8月16日,康淑花取回户口本后发现,她的户口页被盖上“无效”印章,其身份证、护照也没有被返还。
姬来松律师告诉记者,康淑花的户口被注销,意味着她已成了“黑户”。身份证、护照也极有可能被注销。她未来连车票都无法购买,也去不了越南。受教育等权利被剥夺。康淑花本人认为,她自幼生活在巩义市涉村镇,后嫁入登封告成镇,是地地道道的中国人,登封警方注销其户口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她的合法权益。
随后,律师向记者提供了康淑花向法院递交的行政起诉状和新密市法院受理案件的通知书。上面显示,8月25日,康淑花按照河南省异地办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规定,向新密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起诉登封市公安局侵权,请求恢复户籍,并赔偿车旅费、误工费等3万元。目前,新密市法院已受理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