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到 IT09数码网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it09数码网资讯正文

仙剑云之凡第9-10集剧情详细介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8-03-02 19:00:54  阅读:1132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张丹峰

仙剑云之凡第9集剧情介绍

  血手和毒影再作乱 云凡向雨柔表心意

  一行人在前往折剑山庄的过程中稍事休息,龙幽告诉云凡,原来人类和妖人在人间和平共处,后来拥有异能的妖人野心逐渐膨胀,为了修仙伤及无辜,被女蜗封印在幽冥界,只有少数妖人留在人间,而姜世离就是这其中最厉害的一位。正说着,小蛮的灵蜥却突然向森林跑去,小蛮和龙幽放心不下,一齐向灵蜥的方向追去。两人离开后,随行的士兵和雨柔却一个个昏睡过去,皇甫卓也都受到了影响,瘫坐在地。原来是逃走的血手和毒影使用妖术迷倒了大家,想要抢走云凡。受伤的皇甫卓无力抵抗,只好眼睁睁的看着他被劫走。而雨柔醒来后突然头痛欲裂再次发病变胖。

  捉毒影心急的小蛮,不肯听龙幽的劝告,执意去追灵蜥,最后才发现是调虎离山之计,龙幽立即意识到云凡可能有难。而血手和毒影带走云凡后,突然称他是净天教的少主,想带他回教。这是,苏醒过来的皇甫卓带着部下杀了过来,两方斗作一团。因云凡不肯和他们走,被惹怒的毒影打算杀掉云凡清理门户。情急之下,一旁偷看的变胖雨柔冲出来,救下了云凡。

  因为一行人均受到毒气的伤害,皇甫卓便打算在此修整几天,由雨柔为大家调理治疗。皇甫卓还表示通过刚才的表现,愿意相信云凡和净天教没有关系。云凡大受鼓励,认为自己很快就能洗脱孽子的污名。龙幽认为云凡太过乐观,不懂得“非我族者,其心必异”,劝说他逃跑保命。而云凡心意已决,执意想知道自己的真正身份。

  对剑灵夏孤灵十分好奇龙幽去找皇甫卓询问,得知皇甫世家时代相传的长离剑剑下亡魂无数,养出了剑灵夏孤灵,他的诞生虽是沾满鲜血,但是夏孤灵好生恶杀,仗义相助,与皇甫卓主仆相称。夏孤灵虽然表示相信仁义胜天下,认为能辅助心怀苍生的皇甫庄主是他的福分。但龙幽仍然很怀疑,如此剑术高深的夏孤灵,为什么要屈居皇甫庄主之下。

  出发前云凡和雨柔朝夕相处,逐渐确定了感情,不自信的云凡鼓起勇气向雨柔表白了自己心意,却没有得到雨柔的回应。

  又开始赶路的一行人走到了开封县城中,发现许多百姓都患了瘟疫,龙幽怀疑是有人在水源里投毒,排查时发现丹枫谷中有妖兽出没。于是龙幽、云凡和雨柔三人就结伴去探查情况,却吓走了水边作怪的妖人——一只受伤的冰麟,为了用冰麟的血做药引解百姓的毒,三人开始对冰麟进行追捕……

仙剑云之凡第10集剧情介绍

  善良冰麟主动献血救人 病危雨柔为情疏远云凡

  三人决定分头寻找冰麟的踪迹,龙幽通过使用功力探查,救下了除妖者刀下的冰麟。除妖者认为斩妖除魔天经地义,龙幽袒护妖兽,定与妖人有什么关系,二人斗作一团。听到打斗声的云凡和雨柔赶来一看,赶紧将两人劝开,原来这除妖者就是雨柔的师叔——凌音,一看都是自己人,一行人便一起回到了仁义山庄。

  凌音和龙幽依然对放走冰麟一事争执不下,龙幽觉得冰麟在水中清洗伤口,污染了水源是无心之过。而凌音称,冰麟身上的伤口是上次进镇掳人时被自己打伤,这次被龙幽放跑必后患无穷,一定要赶尽杀绝。云凡提议先抓回冰麟,审问清楚后再下定夺。凌音不从,执意要让妖兽死无葬身之地。

  云凡和龙幽很不理解凌音,觉得她以偏概全、冥顽不化。雨柔私下向二人解释,原来凌音的姐姐凌波曾与妖人陷入爱河,因此盗出蜀山圣物神农鼎,还为保护妖人与蜀山七圣反目。凌音坚信姐姐是受到了蒙骗,这才与妖人势不两立。一听与神农鼎有关,龙幽这才明白凌波就是导致他哥哥龙溟失踪的女人。为了查清楚哥哥失踪的原因,龙幽提出要和凌音一起捉拿冰麟。途中,龙幽使用妖术迷惑凌音,使得冰麟再次脱逃。目的就是为了让凌音知道妖人并非没有人性。果然,内心有愧的冰麟主动出现,说愿意用自己的血为百姓解毒。还解释了自己并非要进镇掳人,而是想救治自己病重的朋友,没有成功才被人误会。

  雨柔在给冰麟取血的时候,冰麟向她谈起了自己去世的朋友,怨恨他明知自己命不久矣,还与她做朋友,现在徒留自己在人世伤心挂念。雨柔联想到了病重的自己,知道血玉效力渐失,自己大限将至。凌音师叔也劝雨柔不要随便给人希望,害人害己。于是便狠下心来对于不停献殷勤的云凡大发脾气,时时事事刻意疏远云凡。

  一名中毒晕倒的林姑娘,在皇甫家救治修养,夏少侠日日悉心照顾,待林姑娘病好后却态度大反转。原来两人早已是旧相识,伤心的林姑娘向云凡说起,自己因为身怀异能被父母抛弃,一次遇难时被夏孤灵救起,两人渐生情愫。而夏孤灵认为剑灵和人没有未来,希望林姑娘彻底对自己失望,去找比自己更合适的人。夏孤灵的做法也再次坚定了雨柔的心,直接和云凡摊牌说自己只当他是朋友,没有别的感情。云凡听后,内心苦涩不已……(本站原创剧情,转载请注明出处!)

“如果发现本网站发布的资讯影响到您的版权,可以联系本站!同时欢迎来本站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