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一是天台人,平时在义乌经商。今年10月,经朋友介绍,她认识了24岁的东阳人蔡某,随后,两人发展成为情侣关系。
11月初,蔡某因经营饭店有亏损,手头经济不够宽裕,作为女友的陈一出于关心,多次询问蔡某的经济状况,还关切地问蔡某要不要给他点钱用?
久而久之,蔡某开始不爽,认为女友在自己和朋友面前爱炫耀。
为发泄心中不快,蔡某想报复女友,便和朋友小波、小胡商量计划找人配合演一出“英雄救美”的戏,从女友那里骗点钱。
11月14日晚,蔡某和陈一约好在东阳吃晚饭,同去的还有小波、小胡。
蔡某几人坐下后不久,邻桌四个男人中的一陌生男子走过来,指着陈一说:“你不就是那谁谁嘛!”(意为卖淫女)
男子还将手伸过来,看似有进一步动作时,被一旁的蔡某及时制止了。他指着对方开骂。随后,双方就在饭馆内互相推搡起来,蔡某去车里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刀,对方四人见状立马落荒而逃。
蔡某等人一直跟着追了出去,见此情景,陈一也追了出去,但没有找到这伙人的踪迹。
几分钟后,陈一接到男友的电话让她说快点走,躲起来,说刚才自己用刀将对方一人砍伤了,情况好像有点严重,怕公安机关来抓。
陈一说要先见到他们,约好在汽车西站碰面。
陈一不知道的是,就在通话后,蔡某三人先是开着车绕到了城区一小饭馆内,买了些猪内脏,将猪血涂到刀上和自己手上,伪装是砍人时溅到的血迹。
见面的时候,蔡某拿出了那把带着血迹的刀,当着陈一的面,清洗了自己手上和刀上的血迹。
蔡某和小波、小胡商量着准备逃跑,并催促陈一赶紧离开,声称不想连累到她。陈一问蔡某有没有逃跑的钱,蔡某拒绝了,说不要她的钱,自己能够想办法。
他说赔30万能了事
女友二话不说凑上7万元
第二天,陈一还是去银行取了两万元给蔡某,拿了陈一的钱,蔡某和朋友去杭州“躲”了三天。
之后的几天,蔡某联系陈一,说要去投案自首,称对方伤的很重,并给陈一发了自己在派出所门口的照片,说这个事情南市派出所在调解,现在只要一次赔给对方30万,就可以了事。
蔡某说,自己短时间内拿不出那么多钱,只借到20多万。
听男友这么一说,陈一也急了,觉得事情是因自己而起,不能让男友去坐牢。问蔡某还欠多少?蔡某说5万。之后陈一给了蔡某2万元现金,支付宝转账3万元。
钱凑齐后,事情也好像真的顺利解决了。
但之后的一段时间,陈一发现蔡某对自己的态度发生了逆转,几次开口让蔡某还钱,都被各种借口拒绝。
12月13日,察觉到有点蹊跷的陈一,决定到南市派出所了解一下,才知这原来是一场戏。
12月14日,南市派出所民警经侦查,抓获涉嫌诈骗嫌疑人蔡某等7人。
面对民警的讯问,蔡某承认自己设局骗女友钱财,并给帮忙配合演戏的朋友一人500元的报酬,从女友处骗来的一共7万元也被用于和朋友到处吃喝玩乐和赌博。
12月15日,嫌疑人蔡某等7人,均因涉嫌诈骗被浙江省东阳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