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酒驾逃逸父亲恼怒举报,老人带民警到家中将儿子抓获,大义灭亲获点赞!近日,刘某在渝北两路参加一位亲戚的生日宴,席间喝了几瓶啤酒。午饭后,刘某驾车载着老父亲返回渝北区木耳镇石鞋乡的家中,行驶至渝北区兴古路一个弯道处处时,刘某酒劲上头,加之中午困意袭来,脑袋眩晕,操作不当,致使蓝色越野车冲出路面,翻滚落入路边10余米高的陡坡下面。事故发生后,刘某竟然不管不顾大呼救命、还被困在车内的老父亲,自己从驾驶室爬出来后,连滚带爬来到公路上,然后搭乘一辆摩托车逃离了现场。
刘某系了安全带,只是面部、手臂被轻微擦伤,其后座的老父亲却全身多处软组织受伤,脚踝骨扭伤。事故发生后,刘某竟然不管不顾大呼救命、还被困在车内的老父亲,自己从驾驶室爬出来后,连滚带爬来到公路上,然后搭乘一辆摩托车逃离了现场。
当天下午3点过,渝北分局交巡警支队兴隆公巡大队民警接到群众报警后,火速赶往现场处置。民警滑下陡坡,用工具破拆了翻覆在地、破损严重的越野车,将全身伤痕、呻吟不止的老人救了出来。民警一边帮助老人止血包扎,一边询问事故经过和驾驶人去向。老人非常气愤,举报儿子把车开翻下陡坡下后,不管他死活,独自坐车跑了。
民警送老人去医院,经检查处理后,其身体没什么大碍,随后,老人带领民警来到其儿子刘某家中,将其捉获。
刘某一出现在民警面前,民警就闻到了其满身酒气,经过检测,刘某的酒精呼气结果为78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刘某供认,出事故后,他发现有群众报警,害怕自己酒驾会被交巡警查出,就顾不得父亲,拔腿逃离现场。
民警对刘某酒驾、交通肇事逃逸及不顾老父亲死活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因其酒驾和操作不当造成事故,负事故全部责任,自行承担该车辆的3万余元的维修费用。
酒后驾驶撞车后如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