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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聚划算总经理阎利珉因受贿被判7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7-10-14 04:57:00  阅读:2963 来源:网易科技 作者:马伊咪

网易科技讯 8月7日下午消息,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对聚划算前任总经理阎利珉(花名“慧空”)宣布最后判决:阎利珉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违法所得继续予以追缴。与此同时,多名涉案的前聚划算员工也被判刑8个月到五年6个月有期徒刑不等。

2012年3月,阿里巴巴集团宣布免去阎利珉总经理职务。4个月后阿里对外宣布,阎利珉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被刑拘,案件正在调查之中。

时隔一年,案件有了最终结果。

资料显示,阎利珉2006年加入阿里巴巴,自聚划算平台成立后担任平台总监,2011年10月聚划算从淘宝独立出来后,阎利珉出任聚划算总经理。

根据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阎利珉在聚划算工作期间,先后于2011年4月17日、10月27日两次收受杭州点创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万某为感谢其关照而购买的两辆轿车,总计价值53.8万余元。

判决书显示,阎利珉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违法所得继续予以追缴。

同时,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还公布了多名其他前聚划算员工的判决书: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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