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公司之间是竞争对手,但有时也会合起伙来垄断市场,哄抬物价。
广东圆通、中通等5家快递公司就因为协同涨价,被罚款65万元。
来自广州日报消息,惠东县申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惠安中通速递有限公司、福鑫速递有限公司、基能达物流有限公司、三惠圆通速递有限公司五家快递公司负责人,于2015年10月12日在惠东县聚餐讨论价格上涨事宜,并统一于2015年11月1日至5日期间实施涨价行为。
省发改委表示,涉案五家快递公司存在协同涨价的垄断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第一项,“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本法所称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2016年12月,省发改委对五家快递公司进行处罚,共计罚款65.417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