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案组追查资金流向,发现这笔15万元的资金被转到了汉阳的民生银行,另外5万元被转到了硚口的工商银行,而对应的银行卡开户人分别是李某、刘某。进一步追查发现,这两笔资金都在案发当天转到了张某名下。
张某到案后很快交待了利用他人身份信息作案的犯罪事实。原来,他原是陈先生所在公司的员工,无意中学会了利用身份信息“破解”支付宝的方法,便寻找机会借此发财。
今年9月,张某偷走公司会计潘女士的提包,利用其身份证申请了手机卡,并通过“破解”手机支付宝转走受害人账上4万元存款。初试成功后,他又将目标瞄准了公司总经理陈先生,伪造身份证转走他20万元存款。
目前,张某已被江岸警方刑事拘留,警方已冻结14万元资金,涉案人员刘某、李某也正在追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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